根据秦皇岛市人民政府《秦皇岛市城市区公共租赁住房申请条件》(秦政办字【2020】6号)的有关规定,我中心对海港区申请的74户、开发区申请的4户、山海关区申请的7户、北戴河区申请的1户,共计86户公共租赁住房申请家庭进行了资格复核。现将复核合格人员名单予以公示(名单见附件),敬请社会各界监督。
公示期2025年8月25日至2025年9月3日,共10天,公示期间若发现问题可直接向我中心举报。公示期满无异议或有异议经复核仍为合格的家庭,录入我市住房保障业务管理信息系统进行轮候,不合格的做退卷处理。
按照秦皇岛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等十六部门关于印发《大力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若干措施》的通知,市区两级住房保障部门已完成此次限价商品住房申请人员的资格审核工作。现将审核结果公告如下:
公示期为期10天,自2025年8月25日至2025年9月3日止,如对此公示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到我中心反映。敬请社会各界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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