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院在执行向珍财与姜久明劳务合同纠纷一案中,法院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财产调查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之规定,于2025年6月5日发布悬赏执行公告,现被执行人姜久明已与向珍财达成和解。故县人民法院决定对姜久明的悬赏执行公告予以撤销。感谢社会各界对县人民法院执行工作的关心、理解与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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